Enrique Iglesias
姓名:安立奎·伊格莱希亚斯( Enrique Iglesias) 生日:1975年5月8日(星期四) 星座:金牛座 身高:188厘米 体重:80 公斤 出生地:西班牙马德里 现住所:迈阿密 嗜好: 听音乐、看电影、学习飞行 喜欢的颜色: 黑、灰、白 欣赏的演员: 安东尼霍普金斯 喜欢的食物: 寿司、汉堡、热狗 喜欢的车: 吉普车 喜欢的运动: 足球 喜欢的杂志: Billboard 喜欢的歌: They change everyday 小简介 1975年5月8日,Enrique出生在西班牙的马德里,其父就是大名鼎鼎Julio Iglesias(胡里奥·伊格莱西亚斯)。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就随父亲迁居到了美国的迈阿密,没过多久,他便迷上了滚石乐队(The Rolling Stones)。15岁那年,他的音乐才能逐渐显露出来,他开始用英语写歌,并借他朋友的车库用来排练,当时的风格深受警察乐队(the Police)和Dire Straits的影响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Enrique受到拉美、加勒比海、北美文化的影响和他体内血液中的母性文化的召唤,开始使用母语来进行创作。很多年以后,Enrique接受《洛杉矶时报》记者采访时是这样回忆成长的经历:“是Bob Dylan、Bruce Springsteen、Rod Stewart、Billy Joel的音乐伴随我长大的。我购买第一张CD就是Dire Straits,当年我才7岁。我是靠我对音乐的热情来征服听众的,Bruce Springsteen和Bob Dylan同样也是这样。” 17岁时,Enrique已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了。1992年,洛杉矶一家唱片公司以100万美元与Enrique签下了 3张专辑。他的第一张唱片Enrique Iglesias就取得了不俗的成绩。紧接着各种奖项也接踵而来,其中最让Enrique感到骄傲的就是荣获1995年度的Billboard最佳新人奖,那年,也仅20岁。在此之前,人们只是通过他的父亲才了解Enrique的。为了改变这种状况,Fonovisa公司为这个绰号“马汀”的毛头小子精心举办了一场化妆舞会,Enrique也希望通过这场舞会来证明自己拥有非凡的实力,绝非因为他有一位显赫的父亲;事实上,老Iglesias先生也曾认为他那宝贝儿子缺乏那根把音乐神经。 1997年,Enrique推出了专辑Vivir后,开始了他第一次世界巡演。他在16个国家共举办了78场演唱会。观众超过70万。同年荣膺Grammy奖年度最佳艺人奖,Billboard更授予他为年度最杰出音乐家。随后一年,Enrique乘胜追击,推出他第三张个人专辑Cowas Del Amor。为配合唱片宣传,Enirque在全球各地开了80场演唱会,那些日子,他更是频繁地在各大电视媒体上亮相。Cowas Del Amor全球销量高达800万张。此专辑的成功,更使拉丁音乐潮席卷全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