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!nk
这位留着亮丽粉红色短发, 一身酷炫装扮的新世代辣妹Pink,有着菲律宾的血统, 却在法国尼斯举办的超级模特儿选秀表演会上,一鸣惊人而被唱片公司发掘,并成为新世代酷炫乐团TLC的师妹。不同的是,虽然有着类似的外表, 但除了酷似TLC以重节奏的Hip-Hop舞曲为主外,Pink更唱出足以和Janet Jackson、Toni Braxton媲美的节奏蓝调情歌, 尤其在转音和浑厚的嗓音运用上,也令人惊讶不已,是以让LaFace将其视为秘密武器。 虽然年纪轻轻才21岁, Pink却已被媒体赞誉为“下一个麦当”。纵然这个推论尚言之过早, 但这位顶着粉红惊世发色的女歌手,确实已经撂下了“我要征服全世界, 然后把它漆成粉红色”这样的豪语。自信、率真、直言不讳, Pink常说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破陈规。而身为一位在人才济济的节奏蓝调乐坛中打拼的白人女歌手, 事实上她可说已经粉碎了这个主战场中既有的惯例了。 Pink生长于费城郊外一个名为Doylestown的小镇。本名Alecia Moore(艾蕾莎摩儿)的她,从小就在擅长吉他的保险业务员父亲教导下,学会许多鲍布狄伦和唐麦克林的歌曲, 而她母亲则是个喜欢把自己打扮的跟个歌手似的新潮老妈。7岁时她因为在夏令营中被顽皮的男孩当众扯下裤子并大喊“看吶!她变成粉红色啦!”, 而从此得到了“Pink”这个绰号。 早在小学一年级时, Pink就知道自己以后想当歌手,而事实上,她在学校里除了体育成绩最为突出之外, 音乐俨然占据了她课余的所有时间。13岁时她认识了堪称是良师益友的费城舞池高手Skratch,并开始为他的Rap组合Schools Of Thought担任和声。在这个短暂的工作之后, 她继续在费城目前已关闭的舞厅Club Fever中磨练音乐技巧,那儿的DJ准许她在每周五晚上出场表演5分钟。在一次演出之后,有个MCA唱片公司的代表主动表示,希望Pink能够加入一个名为Basic Instinct的演唱组合。 于是Pink与另外两个女孩便草草成军,但据说没多久她就被踢了出来, “她们讨厌我”Pink坦诚地表示,“不过我不在乎,我根本不觉得自己属于任何一个团体。” 尽管演唱之路出师不利, 但不信邪的Pink又加入了另一个更有前景的节奏蓝调三人女子组合Choice。 在没有经纪公司撑腰的情况下,她们寄了许多试听带给各大唱片公司, 而五大唱片公司也对她们表示了高度的兴趣。 最后Choice选择与LaFace唱片签约,主要是因为她们希望能与金牌制作人Babyface合作。 紧接着,LaFace安排三人到亚特兰大总部受训(这时Pink刚好被退学), 她们在一间木屋里头接受体力与声音上的密集训练。 97年12月,蓄势待发的Choice在LaFace的年终耶诞派对上,特别为公司老板L.A. Reid进行了一场演出。 Reid对于Choice的演出没有太大兴趣 ,但对Pink倒是印象颇深,于是便力邀她在该厂牌旗下做个人发展。 于此同时,Pink也发现了自己的创作能力,并且继续磨练自己力道十足的女高音。 她先是为戴瑞西蒙的作品《Just To Be Loving You》谱写了副歌,接着又受Reid之邀一起与She is kspeare、112甚至Babyface等人共同创作。 在短短几个月之间,Pink不但完成了处女作中超过半数的歌曲,还与EMI签下了值钱的创作合约。